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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培训讲义(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0 16:40:43   收藏到QQ书签
标签: SPAQ12315  食品  农产品  玩具 
 

二、工商部门运用和实施《特别规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正确定位,处理好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

一是要把握好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其他法律的关系。《特别规定》属于行政法规。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其效力仅低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特别规定》第2条规定:“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适用本规定。”因此,在处理《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和《特别规定》关系时,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严格按照“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适用特别规定”来理解把握。若遇见《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而在本规定中可以找到适用范围的,可以依据本规定作出处理。对法律有规定的,比如:《食品卫生法》第46条 对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的监督管理规定非常明确,工商部门就要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处罚,而不能依据《特别规定》处罚。此外,在具体法律适用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对照其他相关上位法的规定并依据法条竞合的原则来使用。

二是要处理好与国务院颁布的其他行政法规的关系。对我们工商部门来说,主要是要处理好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关系。在处理适用关系上,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对同一违法行为,《特别规定》和其他行政法规都有规定的,要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优先适用《特别规定》;第二,对《特别规定》有规定其他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的规定;第三,对《特别规定》没有规定,其他行政法规有规定的,适用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比如:《盐业条例》规定:“不符合食用盐卫生标准的原盐和加工盐”;“未经加碘的食用盐,不得进入碘缺乏病地区食用盐市场。”由工商部门处罚。《盐业条例》和《特别规定》都是行政法规,应当适用哪个行政法规?显然要适用《盐业条例》。

 

(二)关于《特别规定》的适用难点及解决

如何使用好《特别规定》,对我们工商部门来说还有个实践摸索的过程。我认为有四个重点、难点问题还需要研究解决。

1、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到位问题

保障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责之一。《特别规定》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那么,什么是法定要求?质检总局(国质检法〔2007454号)的《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做了明确规定: 法定要求,是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要求,如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
    从其表述来看,“法定要求”相当宽泛,也相当严格。对工商干部来讲,一方面需要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还要了解国家强制性标准,懂得产品真伪、好孬的识别本领。但问题是为数不少的干部不懂、不会的问题还较为突出。特别是,按照国家总局贯彻《特别规定》的实施意见,工商机关不仅要对流通领域食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管,还要加大对建材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的监管力度,将食品安全监管中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逐步扩大到相关产品监管工作中。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原本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还处在“萌芽”或“一知半解”状态,现在又加强对其它产品的监管也确有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当前的难题是采取什么办法,让一线的干部掌握更多东西适应监管工作需要。就近几年的指导检查实践来看,实施好《特别规定》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杜绝和减少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必须让我们的干部知道检查什么,如何检查,怎么指导。做到这一点实际并不难,只要抓住一些关键性的东西,就可运用自如。具体操作上要把握两点:

一是要抓住硬性规定性的东西。比如:工商部门对产品的检查大体可分为外在特征检查和内在质量检查两种方法,既外在特征检查,主要是:标签检查法、质量标志的检查法、标准感官鉴别检查法等;内在质量检查主要是质量快速检测检查法和产品质量监测。但不管是那种方法都要抓住规律性的东西,,就会使我们的监管检查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比如,质量标志的检查法和标准感官鉴别法。

质量标志的检查法

      质量标志其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或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颁发给生产者,用以表明该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达到相应水平的证明标志。主要包括: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商品条码标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标志、有机认证标志、CCC标志、环境认证标志等。这些标志虽然所使用规定不同,认证部门不同,具体的要求也不尽一样,但都有内在的联系性,这就是标志特征规定非常具体,使用范围、期限规定非常严格,违法、违规惩处也非常严厉。下面简单介绍几种主要质量标志:

      A.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是安全、无污染、无公害营养类食品的统称。其与无公害、有机食品统称三大安全食品。我国是1999年5月正式发布发展绿色食品并颁布了相关规定,实行的绿色食品制度的。其是图形商标、文字商标、绿色食品标识、许可编号和绿色食品防伪标的四位一体管理制度。在监管工作中,对绿色食品的识别应把握以下几点:

      a、要把握图案、文字等标志,识别要领:图案为圆形,由三部分组成,上方为太阳,下方为叶片生中心蓓蕾。编码为12位。例如:

    LB————XX————XXXX————XX————XXXX————AAA

 标志代号     产品分类     产品年度审批    代表省份       产品序号        产品等级

例:  LB————44————0402————18————0121————A

        标志代号   产品分类      年度批准      省份        产品序号    产品等级为A

      b、把握相关规定,不能超期、超量、超范围。绿色标志为三年。

       B.保健食品标志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保健食品的检查要把握两点:

    a、把握标志内容的区别:标志图形为牛头标志(草帽)。

200571日前编号为:卫食品健字[XXXX]  号,是卫生部审批,200571日后是食品药品监督局审批;

编号:国产的:国食健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证书为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进口的: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证书为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以上两证书有效期均为5年。

      b、要把握保健品检查的重点,除了注意有暗示疾病治疗功效等虚假宣传行为外,还要注意证书文号冒用问题(保健品审批号码)。

CQS质量安全标志

QS标志是以“质量安全”的英文名称缩写QS表示的,是表明食品符合质量安全基本要求,市场可以准入的质量标志。需要把握的有:

aQS标志的适用范围;目前只是28种类525种。明年所有食品都纳入许可范围并进行查处。

bQS的使用的要求:

a)编号原则12

例:QS——XXXX————XXXX————XXXX

                    ---------------  --------------------  ------------------

                受理机关    产品类别编号  获证企业序号

如:QS——2202——————0601——————2548

                           --------------   -------------------------  -------------------

                 吉林省吉林市  饮料中瓶装饮用水  元豪公司序号

b)时间要求:许可有效期为三年

c)标准要求:QS标志应加印或加帖在产品最小单元的包装箱,可根据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3、3C认证质量标志。根据《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目前我国共有19类132种产品无“3C”标志将禁止上市销售,包括电线电缆、电路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音视频设备、照明设备、电信终端设备、机动车辆、消防产品、农机产品、医疗器械等。其标志图案由基本图案、认证种类标注组成,采用10种防伪措施,如一揭即毁、荧光防伪、激光防伪、微缩文字处理等措施。辩认“3C”标志应注意以下几点:a,“3C”认证标志为白色底版,黑色图案;b,“CCC”字样左侧的“S、EMC、S&E”在荧光下呈暗红色,细看“CCC”图形还能发现多个菱形的小“CCC”暗记。

当前市场流通的产品突出问题是造假严重,大概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厂家私自非法印制加贴了假标;第二种情况是一些厂家对加贴“3C”标志不重视,进货时把成批的“3C”的标志转给商家,商家代贴时把不同规格的“3C”标志任意混淆。如把手机上的“3C”标贴到了电热水瓶上。第三种情况,如一些特殊型号的插头插座产品不在强制认证之列,却私自加贴了强制认证的“3C”标志。

再比如,标准感官鉴别法。就是依据产品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等)运用人的眼、鼻、口、耳、手等在一定条件下所进行视觉、嗅觉、味觉、听觉和触觉检验判断从而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客观评价的检查方法。其是有法定依据的,也是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法之一。具体分为产品标准的质量检查法和产品属性检查法。

   A)产品标准的质量检查法。我国目前已发布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965项、食品行业标准2900余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634项。每个标准都有不同的指标。拿食品为例,一般食品标准都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产品标准对产品各参数作了全面规范,这是我们执法的切入点。很多产品只要学习了标准再和产品相对照,就知道其是否合格,然后启动监督送检程序,确定产品质量状况。

譬如:GB17401—膨化食品卫生标准规定:其感官要求 具有该品种的正常色泽、气味和滋味,不得有异物、发霉、酸败及其他异味。

     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其感官指标是不得有异臭、异味,不得检出肉眼可见物。

      GB 6192-86.1黑 木 耳规定:感官检验 眼看:观察朵片大小,完整程度,看色泽深浅,光亮情况。注意流耳、拳耳是否符合等级要求,看有无霉烂耳、虫蛀耳、流失耳。 鼻闻;嘴尝:不允许有异味。
  (B)依标准进行食品属性检查。譬如:葡萄酒与露酒。山葡萄酒的国家标准是GB/1982—94;露酒的国家标准是GB/1981—94。现在市场上销售的葡萄酒,细看标准或配料却是露酒标准。典型的虚假表示行为。

二是善于发现和捕捉技巧或捷径性的东西。

从实践看,积极做好对基层工商所及市场巡查干部的监督检查是个很好落实保证措施。但由于监管的面大,涵盖的内容多,县、市局主管局长、消保科长,包括工商所长又不可能一下子掌握那么多的东西,就需要捕捉一些技巧或捷径性的东西,用于对辖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阶段性、临时性督导检查。从吉林市局前段时间的应用结果看,效果不错。

其一、突出问题的针对性检查,拿食品常规检查,突出下列重点:

a、三无食品容易出现问题的主要有:儿童食品{油炸类、膨化类、棒棒糖类居多。

b、容易过期的食品有:面包、肠类、方便面、饮料、调料类。

c、禁售食品主要有:半汁葡萄酒、五家以外生产的糖精以及28品类无QS标识的食品。集中有问题的食品是,瓶桶装饮料、大米、大桶装的酱油、醋、白酒、豆油。

c、标签不合格的食品有:农村店的罐头无标签现象比较多。

其它产品检查,也要抓住突出问题实施重点督导检查。比如:检查电线质量、油漆涂料、品牌假冒产品。

检查电线质量  主要问题:电线长度不足。产品规格以小充大。塑料外皮熔点不达标。在电线行业,所有铜丝的塑料外皮熔点应不低于70℃。有不少厂家严重偷工减料,用再生塑料代替专用塑料,使塑料外皮的熔点仅为20℃~30℃。

检查方法:看商品标签。正规厂家生产的电线,每捆的透明包装纸下都会有合格证,合格证上的内容应包括:长城标志、厂名厂址、认证编号、规格型号、电线长度、额定电压等。而劣质产品的标签往往印刷不清或印制内容不全。 看塑料外皮。正规电线的塑料外皮软且平滑,颜色均匀。在其表面,也应印有产品合格证上的数项内容,如:长城标志、规格型号、厂名厂址等。同时,字迹必须清晰,不易擦掉。 看铜丝。检查时可以削掉一小段塑料外皮,查看一下里面的铜丝。用掌心轻触铜丝的顶端,感觉应平整,且无刺痛感,手感较为柔软。正规电线的铜丝的颜色是光亮偏红,而劣质铜丝的色泽偏黑,硬度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长度缺损问题,先数一下圈数,再量一下每圈的长度,两个数相乘,得出来的数字就是实际的电线长度。

市场上有很多油漆涂料,大家是不是想查却又无从下手呢?其实这些商品通病------虚假宣传。市场上90%的油漆(包括知名品牌)在商品宣传上有这样一些内容:全无笨;不含铅汞等重金属;无笨配方;不添加铅汞;查处方法:A、在现场收集商品外包装、宣传册、广告牌等证据;B、现场索要检验报告,上面清楚的注明含有笨、甲苯和二甲苯、铅汞;C、当事人无检验报告的,现场就可以抽样。

 检查假冒产品要掌握相关的认定方法。比方:假冒“统一”牌的润滑油,认定方法:看外包装上的条形码,每个外包装上的条形码都不同,相同的一定是假冒的;看外包装上网址,统一企业的网址已经更改,市场上外包装上标明的,以前的网址的统一牌润滑油,可以认定是假冒产品;http://www.monarch.com.cn;桶盖的开口上的封口,没有“统一”字样、没有生产日期的一定是假冒产品;

其二、要善于运用询问、查询技巧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1)绿色食品、QS、3C、保健食品都实现网上查询。如果你怕麻烦也可以登录食品安全在线(http://spaq12315.b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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